115-1經濟學系基礎學科數位自學方案公告
為協助學生利用數位資源進行基礎學科自主學習與課後補強,本系提供「基礎學科數位自學」方案,並推薦相關數位課程供學生自主學習。
本方案適用對象包括:
- 有意利用數位資源進行基礎學科自主學習之大一學生。
- 前學期相關課程未通過,欲於本學期進行課後補強之學生。
- 其他有基礎學科補強需求之學生。
一、申請方式
有意參與本方案之同學,請於 115年11 月 13 日前完成數位自學,並填寫「基礎學科數位自學成果認定申請表」。
若所使用之數位學習平台可提供修課證明或學習時數證明,請於填寫申請表時一併上傳相關證明資料;若平台無法提供相關證明,則須參加學系於 11 月 20 日辦理之「學習成果檢核」。
二、自學完成認定方式
學生完成學系推薦之數位課程後,依下列方式辦理成果認定:
1.可提供修課證明或學習時數證明者
經學系審核相關證明資料後,辦理自學完成認定。
2.無法提供修課證明或學習時數證明者
須參加學系辦理之「學習成果檢核」,通過後始認定完成數位自學。
三、11 月 20 日(五)學習成果檢核
學習成果檢核將依學生所選擇之自學科目及課程內容分別進行,檢核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即為通過。檢核時間、地點、題型及進行方式,將於參與名單確認後另行公告。請需要參加學習成果檢核之同學預留 11 月 20 日相關時段,並留意後續公告及通知。
四、禮券獎勵
完成數位自學成果認定後,學生得依學校教卓中心相關規定申請500元禮券獎勵。實際申請資格、申請方式、獎勵金額及相關規定,仍以教卓中心公告為準。
五、注意事項
● 學生應選擇學系公告之推薦數位課程進行自學。
● 每位學生應依實際完成之自學課程提出成果認定申請。
● 無法提供平台修課證明或學習時數證明者,須參加學習成果檢核,未參加或未通過者,不予認定完成。
● 學習成果檢核內容將依不同自學科目分別設計。
● 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表填寫,逾期申請不予受理。
● 本方案相關日期與作業方式如有調整,將另行公告。
本系推薦之數位課程包括經濟學原理、微積分等基礎學科課程,詳細課程名稱、平台及建議自學時數請參閱學系公告之「基礎學科數位自學推薦課程清單」。
「基礎學科數位自學推薦課程清單」
經濟學(上) 中央大學開放課程 (王銘正教授)
經濟學(下)中央大學開放課程 (王銘正教授)
經濟學原理個體篇 臺大開放式課程 (林明仁教授)
經濟學原理總體篇 臺大開放式課程 (林明仁教授)
微積分(上)Ewant 開放教育平台(國立暨南大學葉家維教授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