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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獎助學金

學士班獎助學金

探索資源・安心學習・開創未來

本頁提供獎助制度摘要;資格、名額、金額與申請期限請以各項「來源網站」及「法規依據」最新公告為準。

學業與入學獎勵

適合學業表現優異或符合特定入學條件的學生。

書卷獎

學業成績優異獎勵|校方評選

學士班 無須自行申請

每學期由學校依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辦理評選。大學部獲獎學生除獎狀外,得視預算頒發獎學金。

基本門檻當學期修滿9學分以上,GPA 3.7以上。
獲獎名額每班20人以下1名;21–40人2名;41人以上3名。
辦理頻率每學期一次。
同分比序與其他規定
  • 同分超過班級應獲獎名額時,依當學期實得學分、累計實得學分、歷年累計GPA依序比序。
  • 獲得書卷獎者仍得申請其他獎學金。
  • 提前畢業或休學離校者,如前一學期成績符合規定,仍得列入頒發對象。

優秀新生入學獎勵

校級入學獎勵

大一新生

學校設有菁英學生入學獎學金,以及獎勵宜蘭、花蓮、台東高中優秀新生入學等制度。

菁英獎學金適用符合學校規定入學資格之優秀學士班新生。
東部高中獎勵適用符合設籍、就學及入學條件之宜花東高中優秀新生。
詳細條件依教務處及學校最新規章辦理。

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

大三下起申請|大四學雜費優惠

大三下起每學年至多5名

本校大學部學生(含轉學生)自大三下學期起,可申請提前修讀相關碩士班課程。獲選為準研究生且符合後續升讀條件者,大四期間可享學雜費減半優惠。

學費優惠大四先繳全額;通過本校碩士班甄試或考試、應屆取得學士學位並連續就讀碩一後申請退費。
優惠名額各碩士班、研究所及碩士學位學程每學年至多5名;學院得於總名額內調整。
學分抵免準研究生先修碩士班課程達B-(70分)以上,可依規定申請抵免;已計入學士畢業學分者不得重複抵免。
學雜費退費與修讀規定
  • 退費按大四實際繳交學雜費辦理,不含已享公費、學雜費減免及獎學金等項目。
  • 須於第八學期(含)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經碩士班入學甄試、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取得正式研究生資格。
  • 碩士班課程抵免原則上於入學當學期加退選前一次辦理;符合規定者最多得全數抵免,但碩士班修業年限至少一年。
經濟與生活協助

符合特定身分、經濟弱勢或遭遇急難情形的學生,可利用下列校級資源。

學雜費減免

每學期依公告申請

符合原住民、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、特殊境遇家庭等特定資格者,可依規定申請學雜費減免。

辦理方式線上申請並依身分類別檢附證明。
重要提醒與弱勢學生助學補助等制度之重複申請限制,請依當學期公告確認。

弱勢、清寒與急難協助

助學與生活支持

生輔組提供弱勢學生助學、清寒奬學金、就學貸款、學生急難救助及其他校內外急難救助資訊。

適用對象依各項助學或救助辦法規定。
申請時程依生輔組最新公告。

學雜費相關查詢

官方資訊入口

更多學雜費減免、就學貸款、助學補助與相關繳費資訊,請查詢本校學雜費專區。

專業能力與工讀

金融證照獎助學金

經濟學系特色獎助

本系在學學生 依當學期公告

鼓勵本系學生考取金融相關專業證照及淨零碳規劃管理師等證照,提升專業能力與就業競爭力。

近期標準114-2公告為報名費實支實付,單一證照最高500元,每人每學期最高500元。
申請條件須於當學期規定期間取得公告所列證照並檢附相關文件。
實際額度依當學期經費及最新公告辦理。

教學助理(TA)與校內工讀

教學參與與工讀機會

本系教學助理原則上以碩博士班非在職學生優先,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成績優良且具資格者亦可擔任。

TA遴選由授課教師依課程需求遴選。
一般工讀各系所、行政單位與研究計畫亦提供校內工讀機會。
薪資依勞動契約、實際工作時數與當期規定辦理。
來源網站|校園工讀與獎學金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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