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班一般組課程

課程規劃表
  1. 最低畢業學分數:
    = +
  2. 重要相關規定:
    1. 碩士班研究生原則上須於一年級上、下學期修習「引導研究」,並於二年級上、下學期修習「論文研究」;兩門課程均須修習兩學期。
    2. 碩士班研究生於入學前,曾先修本系所開授之研究所課程並達碩士班及格標準,且該課程未計入原畢業學分數者,得依「國立東華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提出抵免學分申請。
    3. 碩士班研究生曾於他校研究所修習之課程,得依「國立東華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申請抵免必修及選修學分。
    4. 碩士班研究生應於入學第一學年,在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(原則上至少研習3小時),通過線上課程測驗,並於申請學位考試前繳交修課證明。
    5. 108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之學生,得以「引導研究(一)」、「引導研究(二)」等同「引導研究」;「論文研究(一)」、「論文研究(二)」等同「論文研究」。
    6. 因課規異動,本系「專題討論」與「專題討論(一)」、「專題討論(二)」得相互等同;反之亦然。
課程地圖

碩一 (上學期)

碩一 (下學期)

碩二 (上學期)

碩二 (下學期)

專業選修列表